[2011] 16号
我所召开案例研讨会
2011年4月1日下午我所召开了案例研讨会,会议由雷主任主持,本所律师及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内容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由雷主任传达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精神及关于律师执业的新规定并要求对我所专职律师养老保险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通报了我所有关业务情况。雷主任还要求各位律师进一步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法律顾问的工作,热情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
第二部分,讨论复杂疑难案例。首先由唐惠律师对所要讨论的案例简单的介绍。这是一个关于房屋继承的案件,此案中的标的物涉及当事人父母亲解放前房屋,当事人的母亲去世后,被告将原有老房拆掉翻新重建,被告的父亲通过遗嘱公证、财产赠与公证及一份40万的房屋买卖协议将房屋过户给被告,其余子女以继承该房屋的份额之诉请向法院起诉。接下来各位律师踊跃发言,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围绕本案具体情况及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最后,我所资深律师李定仲为大家层层分解,理清了法律关系,明确了办案思路。
本次案例研讨会加强了律师之间办案经验的交流,对年轻律师在以后代理类似案件具有现实的指导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受到我所律师的热烈欢迎。
见习大学生 罗乐
二零一一年四月八日
